1、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不可以再购房。
2、三亚社保满一年以上,至少13个月,且过户时必须是在保状态;或是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年以上,至少13个月。
3、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且家庭月收入总和是贷款月供的2倍以上;年满十八岁的公民,具备以上条件者,可以由父母做为担保贷款。
4、对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三亚中心主城区、海棠湾、崖州湾沿海一线购买商品住宅的。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第2套及以上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