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洛克是一种欧洲艺术风格,指自17世纪初直至18世纪上半叶流行于欧洲的主要艺术风格。巴洛克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称谓,背离了文艺复兴艺术精神的一种艺术形式。它虽然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确立起来的错觉主义再现传统,但却抛弃了单纯、和谐、稳重的古典风范,追求一种繁复夸饰、富丽堂皇、气势宏大、富于动感的艺术境界。
2、豪华,它有享乐主义的色彩。
3、它是一种激情艺术,非常强调艺术家的丰富想象力。
4、极力强调运动,运动与变化是巴洛克艺术的灵魂,同时巴洛克风格还具有关注作品的空间感和立体感、强调艺术形式的综合手段、远离生活和时代的倾向、优雅与浪漫等特点。
5、色彩富丽,采用花样繁多的装饰,做大面积的雕刻、金箔贴面、描金涂漆处理。
6、以曲线、弧面为特点,如华丽的破山墙、涡卷饰、人像柱、深深的石膏线,还有扭曲的旋制件、翻转的雕塑,突出喷泉、水池等动感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