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税试点地区,业内外众说纷纭,尚未形成共识。
综合各大研究机构和券商报告,试点地区一般需要具备4个特点:一是房价上涨较快,绝对房价水平偏高;二是税收征管能力相对较强;三是房产产权较清晰;四是共同富裕背景下率先推进省份的部分城市。
按照上述标准,上海、重庆、深圳、杭州、宁波、南京等热点城市呼声较高。
其中,上海和重庆早在2011年便开始试点房产税。在现状上进行深化改革,探索不同的征收标准,对未来房地产税的立法更具参考意义。
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之一,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其房地产市场一直是国内外资本的聚焦点,热度长期居高不下,所以成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可能性也较高。
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省进行房地产税试点的可能性非常大,特别是省内核心城市,如杭州、宁波等城市。
海南省要在全岛建设全球最大体量的自由贸易港区,投资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所应匹配的配套改革,也必然包括以经济手段为主,规范化调节所必须有的现代税制建设任务,所以成为房地产税试点亦存在可能。2021年10月,海南省政府召开《进一步做好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会议》亦指出,下一阶段要加强探索创新,建立房地产市场分析框架,以市场化手段减少空置房。
对于呼声较大的北京,业内意见则比较统一。北京房地产市场构成要素相对复杂,除了市场化的商品房之外,限竞房长期占据40%以上的成交比重,共有产权房同样占据较大的成交比重。基于征收房地产税的难易程度考量,预计北京大概率不会入围首批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