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烂尾楼,其实就是开发商在建造楼盘时,还没有建造好,没有资金,项目只能停摆。借款人无法进行入驻,但是房贷还需要一直还。很多借款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选择强制停贷。
烂尾楼停贷,其实就是借款人拒绝偿还银行贷款,有还款能力,但是拒绝还贷。
但是在法律意义上,这种停贷的做法有着不小的风险。如果没有得到银行的回应和同意,同时也没有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贸然停贷的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会被诉到法院,甚至还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借款人可以选择直接起诉开发商,果购房人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以及贷款合同,根据情况,法院可能会判决剩余贷款不再由购房人偿还;对于已偿还部分以及首付部分,应由开发商偿还购房人。
当然了,开发商不再履行对购房人交付房屋的义务。对于后续贷款的偿还,如果解除购房合同以及贷款合同,根据情况,法院可能会判决剩余贷款不再由购房人偿还,而是由开发商偿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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