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押过户”中买方承担的法律风险
购买带抵押的房产,于买方而言,是用自己的贷款用以偿还卖方的贷款,自己所有的房屋是否能够免受拍卖不仅取决于自身,很大程度上更是受到卖方的影响,在卖方抵押完全解除之前,买方对房产享有的所有权始终处于不安全状态。
同时,“带押过户”仍受到“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约定”的限制。卖方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或者抵押预告登记的,若和抵押权人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该约定依法应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记载。实践操作中,为了保障自身权利,抵押权人往往更倾向于禁止或限制抵押人对抵押物进行转让。二手房交易中,买方需注意到房产登记部门查询核实,不能以卖方口头说明为准,避免使自己的权利遭受损失。
2、“带押过户”中卖方承担的法律风险
“带押过户”模式之下,由于卖方贷款所设定的抵押并未解除,因此卖方的还款义务也并未结束,一旦房屋出现不可弥补的价值贬损或者房屋灭失,就会加速卖方的贷款到期,使得卖方短期承担巨大的还贷压力。
3、“带押过户”中抵押权人承担的法律风险
由于“带押过户”模式之下,会有短期“双抵押并存”的情况存在。也就是说,在买方尚未将卖方贷款还清的阶段,房屋既存在卖方先前贷款所设定的抵押,又存在买方后续贷款所设定的抵押。当房屋实际拍卖价值不足以清偿原抵押与现抵押总额的情况出现时,抵押在后的抵押权人权利势必会造成损耗。从这个层面而言,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权利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甚至有所减损,亦或使得银行降低对买方的房贷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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