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意向登记条件: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2、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需填写《认购申请表》,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开发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开发商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及相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国立公证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3、摇号方式:杭州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摇出“无房家庭”优先入围户数,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证机构和开发商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本次摇号活动。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4、选房方案:开发商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