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砌筑时必须两面立杆挂线或样板放样,外面线应顺直整齐,逐层收坡,内面线可大致适顺。在砌筑过程中应经常校正线杆,以保证砌体各部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2、墙基础直接置于天然地基上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同意后,方可开始砌筑。当有渗透水时,应及时排除,以免基础在砂浆初凝前遭水浸害。
3、墙基础为软弱土层,不能保证证图纸要求的强度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采用加宽基础或其它措施。浸水或近河路基的挡土墙基础的设置深度,应符合图纸规定,且不小于冲刷线以下0.5m。
4、当墙基础设置在岩石的横坡上时,应清除表面风化层,并做成台阶形,台阶的高宽比不得大于2:1,台阶宽度不应小于0.5m。
5、沿墙长度方向地面有纵坡时,应沿纵向按图纸要求做成台阶。
6、砌筑基础的第一层时,如基底为基岩或混凝土基础,应先将其表面清洗、湿润,坐浆砌筑。砌筑工作中断后再进行砌筑时,应将砌层表面加以清扫和湿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