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房屋手续
检查入住的房屋是否是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如与购房合同、附 件及补充协议不符,入住前要向房地产商提出,重新核对并进 行更换;
2、确定房屋面积
面积发生误差应在入住前根据合同的约定向房地产商提出自己的主张;
3、看房屋结构
自己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结构问题,应在入住前向房地产商提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如发现非结构性问题, 应和房地产商交接时如实做好书面记录,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维修;
4、清点房屋使用情况
公共维修基金应该是在办两证的时候收取,但现在很多都是在 收房的时候就交公共维修基金。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费用开发商无权代收,是由政府部门当场办理,委托银行代收。
5、确定房屋物业情况
对房地产商提供的物业交付核验单或交屋单中无法确定的事项,应注明“暂不清楚”或“无法认定”,并由双方在注明处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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