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信息查询的利益关系人主要包括:一是与诉讼当事人有利益关系的,或者第三者有独立请求权的都可以成为关系人的查询者;二是宣告死亡和失踪后关于房产归属和管理的利益关系人,应当包括所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所有申请人;三是在人民法院执行中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需要查询被执行人房产的均属于房产信息查询。
2、房产登记资料查询“属于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的业务查询事项”,其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法律后果等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调整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存在根本性差别;当事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这类业务查询的,应告知其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3、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但在实践中,有行政相对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行政机关对该类查询申请应当适用《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还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