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没有房产证有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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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买卖合同无效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卖房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此,如果卖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前出卖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果发生争议时卖房人仍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则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同时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

2、没有产权证就等于没房子的产权,在期房买卖中,更大的问题是——暂时谁都没有产权。由于这两个特性,风险是无法完全消除的。现实中无两证的二手房更多的是期房,在建成之前房屋质量如何根本无从判断,这必然为二手房的交付留下了质量隐患。

3、无两证的二手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卖房人“一房二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卖房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还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法交房、按时交房、质量瑕疵等风险。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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